請示報告制度保安人員遇到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、具體、準確地向客戶單位,上級領導和公安等有關部門請示報告,對客戶單位,上級領導及公安等部門的指示要堅決執行,執行結果要及時反饋,并做詳細記錄。
交接班制度1、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,按規定的時間交接班。因故不能值勤時,必須提前力理請假手續。
2、上崗前的準備工作,接班人員做好上崗準備,按規定著裝,攜帶值勤用品,準時接班。
3、交班,接班人員到達崗位后,交接時雙方先行敬禮,然后邊注意觀察,邊做交接班事宜。交接人員應告知本班發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,并交待需要繼續辦理的事項。移交勤務登記簿,雙方簽字備查。接班者未到或未辦理交接班手續,當班者不能離開。
勤務檢查制度駐勤單位保安隊負責人或指定的勤務檢查人員,負責對保安人員值勤情況進行檢查。勤務檢查的內容以保安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為主。對勤務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處理結果,應做好記錄,重要問題應向上級匯報。
勤務登記制度勤務登記由當班人員負責記錄。主要記載上級指示,通知,交辦的事項及值班期間發生和處理的問題,記錄必須清晰、準確、不得隨意涂改,并妥善保管。